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21-06-11 瀏覽次數 :514
一、公路段日常養護的作業標準及要求
1、道路(包括隔離欄、隔離礅、花臺、垃圾桶、果屑箱、綠化帶、溝渠)及輔道清掃
保潔標準:清掃保潔質量達到 “ 九無 ”,即:① 無積塵、積泥、灰帶,②無白色垃圾(果
皮、紙屑、塑膜、煙頭), ③無積水,④無碎磚瓦礫,⑤地面無噴涂牛皮癬,⑥無污跡,
⑦ 無堆積物,⑧無衛生死角,⑨無雜草和人畜糞便; “ 七凈 ”,即: ①車行道凈,②人行
道凈,③河堤坡面、邊溝凈、水面凈,④綠化帶及周邊凈,⑤路沿石凈,⑥樹池凈,⑦下水
篦凈。
2、橋梁、車行隧道:橋面及車行隧道路面保潔質量與道路保潔質量標準相同。
3、公交站臺:其保潔質量與所在道路保潔質量標準相同。
4、標準要求
果皮(片 1000 ㎡)≤4,紙屑、塑膜(片/1000 ㎡) ≤4,煙蒂(個/1000 ㎡) ≤4,痰
跡(處/1000 ㎡) ≤4,牛皮癬無,污水無,其他無。全天巡回保潔,路面見本色,臨時性
道路污染必須在 0.5 小時內采取措施清除。
5、公路養護日常保潔作業時間和頻次
(1)旅游旺季即 5 月-10 月期間,每天上午必須在 9 點之前,完成各路段的清掃保潔
和清運工作。在旅游淡季即 11 月-次年 4 月期間,每天上午須在 10 點之前,完成各路段的
公路日常保潔和清運工作。
(2)每條路段從清掃完畢后到晚上 7 點前必須有專人負責日常保潔清掃,實行定段、
定責、定人輪流保潔清掃,及時處理道路污染突發事件,確保公路隨時美潔。
(3)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在晴天需每天對重點道路進行沖洗降塵不低于 2 次,夏季
可適當增加,道路無積存泥沙灰帶。設機械化流動保潔,白色垃圾 30 分鐘內清除。
(4)人行道地磚每周清洗不低于 2 次,人行道無積塵積泥、細沙、油潰、污垢,路見
本色。白色垃圾 30 分鐘內清除。
(5)綠化帶和樹池隨機抽查 200 米路段,單側垃圾少于 2 個,白色垃圾 30 分鐘內清除。
(6)垃圾桶(池)果皮箱定位設置,擺放整齊,設置點及周圍清潔,無散落、存留垃
圾和污水,外體整潔,無積泥積污,現本色每天隨時對容器外體進行清洗;路面非機動車停
放欄桿、橋梁護欄等,外觀清潔,無“牛皮癬”、無灰層,每日清洗 1 次,每天有專人負責
清洗。
(7)保證橋面干凈、整潔,及時清理伸縮縫,疏通泄水孔,清理涵洞旁雜草、雜物淤
塞,每月至少一次。
(8)定期對公路路肩、邊坡及邊溝內的雜物、垃圾、堆積物及時清理,路肩整理、邊
坡雜物清理、邊溝疏通每月至少開展一次。
(9)定期對沿線交安設施進行擦洗清潔維護,護欄、標志牌等安保設施清洗原則上每
季度至少二次,如遇特殊情況污染嚴重則應加大清洗頻率。
(10)公路沿線兩側路肩或邊溝外 1.5 米內禁止種植農作物,可視范圍內無白色垃圾。
二、公路段質量要求
嚴格迖到《都江堰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修訂印發都江堰市農村公路
屬地化日常養護管理及質量考核方案的通知》的質量等要求,并達到:
1、路面、路肩,保持整潔;及時清掃拋灑物及路緣帶泥灰帶。
2、及時清理邊溝、涵洞堆積物及彭青路高雜草。
3、路肩邊緣及邊坡,保持整潔順暢;及時清理堆積物及彭青路高雜草。
4、橋梁外觀整潔;及時清理伸縮縫、泄水孔,清洗護欄、設施等。
5、綠化帶保持整潔;及時清理綠化帶白色垃圾及堆積物。
6、安保設施及構筑物保持清潔;對標志、護欄、構筑物及垃圾桶(池)、果皮箱等及
時進行清理清洗。
7、公路沿線兩側路肩或邊溝外 1.5 米內無種植農作物。
三、場鎮段日常養護的作業標準及要求
1、標段區域內道路路面、人行道、路沿石、廣場、節點、綠化帶、花臺、景觀溝渠、
景觀水池、場鎮主干流河堤坡面、公交站臺路面的清掃保潔和清洗除塵、非機動車停放桿的
清洗保潔作業以及紙質牛皮癬清理、垃圾桶和果屑箱的清洗保潔。
2、標段內亂寫亂噴涂的“牛皮癖”治理(含“地牛”),標準為夜間治理,白天不見亂
寫亂噴涂的“牛皮癬”。
3、實時打撈標段內所有溝渠內的白色垃圾和漂浮物,達到標段內所有溝渠無白色垃圾
和漂浮物。
4、實時對標段內街道上各類擺件擦洗,標段內街道上各類擺件干凈整潔、一塵不染。
5、實時清理標段內雜物和視線范圍內(周邊 30 米)影響觀瞻的物件(如停車牌、勸導
牌、錐形筒等倒伏破損等),隨時檢查有無雜物、有無亂擺影響觀瞻的物件。
6、按照環境治理工作要求,在清掃保潔路段擺放三輪車,并組織環衛工及時將路段果
屑箱、垃圾桶內暴露的垃圾和行人丟棄在路段的垃圾轉運到三輪車上。
7、對標段內街面井蓋、道路水篦子、道路破損情況進行巡查并及時向業主方報告。